國際物流-[行通物流]-重要消息,1月1日起,鋰電池運輸新規誕生
作者:東莞行通物流小美 / 2019-11-27 11:07 / 瀏覽次數:
各位貨代,貨主注意了,2020年1月1日起,走國際物流鋰電池空運又發布了一波新規定,請大家相互轉告。
做國際物流的貨代和走貨的貨主都知道,鋰電池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的金屬,易延伸和燃燒,因此鋰電池屬危險品,包裝和運輸,如處理不當,燃燒爆炸事故時有發生。近年來,由鋰電池不規范包裝、運輸導致的事故越來越受重視,國際上各管理機構愈發嚴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斷的修改規定和法規。“確保鋰電池安全運輸的強制行動”被列為敦促全球航空貨運采取的三大重要舉措之一。近日,我國民航總局對2020年1月1日開始的鋰電池空運需要的UN38.3試驗概要提出規范要求。2019-2020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產的鋰電池芯或鋰電池的制造商和隨后的銷售商必須提供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 小節第38.3.5 段規定的試驗概要。這種試驗概要必須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提供。請大家相互轉告。
東莞市行通物流有限公司
聯系人:胡小姐
電話:0769-22997162
手機:13059443913
QQ:1954899046
郵箱:1954899046@qq.com
網址:www.qdaskj6.cn
地址:東莞市道滘鎮萬道路2號華科城29棟1-2號
郵編:523000
各位貨代,貨主注意了,2020年1月1日起,走國際物流鋰電池空運又發布了一波新規定,請大家相互轉告。
做國際物流的貨代和走貨的貨主都知道,鋰電池是一種特別容易發生化學反應的金屬,易延伸和燃燒,因此鋰電池屬危險品,包裝和運輸,如處理不當,燃燒爆炸事故時有發生。近年來,由鋰電池不規范包裝、運輸導致的事故越來越受重視,國際上各管理機構愈發嚴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斷的修改規定和法規。“確保鋰電池安全運輸的強制行動”被列為敦促全球航空貨運采取的三大重要舉措之一。近日,我國民航總局對2020年1月1日開始的鋰電池空運需要的UN38.3試驗概要提出規范要求。2019-2020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產的鋰電池芯或鋰電池的制造商和隨后的銷售商必須提供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 小節第38.3.5 段規定的試驗概要。這種試驗概要必須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提供。請大家相互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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